为鼓励员工刻苦学习,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一竞技官网本科员工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川大教[2005] 115号)、《一竞技官网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及学校相关精神,经过2006年4月17日公司党政办公会研究,制定以下2006年一竞技官网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法:
一、转专业对象
本次转专业对象是2004级和2005级在校全日制本科员工。
二、转专业工作时间
2006年4月10日~5月26日
公司转出和转入员工的比例不超过员工所在专业上年度招生人数的10%。
四、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入、转出专业(含院内转专业):
(一)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所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0(转入冷门专业或国家建设重点急需专业可适当降低对平均学分绩点的要求),且每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数平均达到20学分以上者。
(二)经学校认可,员工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员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第一作者)、获得省级三等(含三等)以上奖励的证书,等。
(三)员工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集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四)经学校认可,员工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的员工;
(二)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员工;
(四)应予退学的员工;
(五)在校期间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认真的员工;
(六)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员工;
(七)高考为文科类的考生和艺术类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转入理工医科类专业。
六、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员工申请
员工要慎重对待转专业。经认真思考后,确需转专业的员工于4月17日~4月28日,提出转专业申请。在教务处网页下载或在所在学院领取《一竞技官网本科员工转专业申请表》,填写后交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学院考核、审批程序
1、转出本学院和本院内转专业的员工:由公司党政办公会根据本实施办法三、四、五条款要求进行严格的集体审核、审批,员工按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员工的学习表现由学院员工工作部门认定,分管员工的副书记签字,学院教学经理审批同意后,将转专业申请表通知员工本人,由员工将转专业申请表交拟转入学院教务办公室。
2、转入一竞技官网的员工及院内转入其它专业的员工:须参加由各专业组织的面试、考试。各专业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接收员工转专业的条件、要求、具体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办法和时间安排等。学院负责员工转专业的咨询工作,并将考核安排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负责检查学院转专业的考核工作。学院根据员工考核结果和本学院转专业计划接收人数确定拟转入员工名单,转入学院教务老师将拟转入员工的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于5月16日送教务处审批。
(四)学校审批
5月23日前学校对学院提交的转专业员工名单进行审批,教务处公布审批的各院转专业员工名单。同时由转入学院教务老师通知员工在5月31日前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六、其他
本通知未详尽说明的事宜,公司将参照《一竞技官网本科员工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及《一竞技官网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严格执行。